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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重要提醒】4月1日起,我县所有的电动车都要上牌!

    信息发布者:徐黎明
    2019-04-11 07:38:16   转载

    重要通知

    请转告家人朋友!

    4月1日起,

    所有的两轮电动车都要开始上车牌了!

    通   

          为进一步整治我县交通秩序,深化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强城乡电动车管理,预防事故发生,根据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、《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加强鄱阳县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公告》等规定,切实增强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出行意识,杜绝涉非标电动车道路安全隐患的发生,引导群众不购买、不使用违标车辆,现结合我大队实际和统一部署,利用遍布城乡邮政网点资源,方便群众“家门口”办理挂牌业务,实行对全县非标电动车进行登记注册挂牌使用管理。为了按时完成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工作,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挂牌时间

         从2019年4月1日起,周末、节假日不休,上午8时至下午17时。

   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,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。从2019年4月15日起,所有非标电动车将不得违法上路行驶,违者将依法检查没收,集中销毁处理。

    二、挂牌地点

    全县各乡、镇邮政网点,邮政代办点

    三、挂牌流程

    电动车所有人在挂牌之前需严格按照下列流程进行:

    1、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。

    2、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历的证明;(2018年4月1日后购买的必须凭购车发票)。

    3、车辆出厂合格证。

    销售发票或合格证遗失的,可凭本人书面说明与所在单位、居(村)委会或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,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。

    4、如未携带需补齐的,可承诺限时补齐容缺办理(但是关于车辆的来源证明,一定要真正补的,未补的时候要追查车主的责任)。

    5、二轮电动车所有人应到相关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。

    6、手续办理齐全后,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到县挂牌点进行挂牌。

    特此公告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鄱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 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O一九年四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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